农村无资质建房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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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农村建房的标准也越来越高。但是农村自建房还存在大量采用无资质的建房班的现象。由于无资质建房班缺乏必要的建筑资质,工匠也没有得到正规的培训、考核。处于法律监管的真空地带。而对农村自建房时,由于将建房发包给无资质的建筑队,导致发生了大量的雇员受害案件的发生。我国法律法规对农村自建房的雇员受害并没有明文规定使用何种法律,导致出现伤亡事故导致的民事赔偿案件审理时出现困境。本文试图从现有的法律法规中结合法理为解决这类案件找到依据。以期对此类案件的审理有所帮助。7C5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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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自建房 房主 建筑队负责人 资质 责任承担7C5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一、农村自建房涉及到的法律关系7C5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房主与农村建筑队的法律关系。由于我国农村的经济落后,使用无资质建房班具有深刻的历史渊源,农村工匠闲时做工,农忙时务农。既不耽误农业生产,又能增加经济收入,是一种天然的小农经济模式。我国建筑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抢险救灾及其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这一点可以肯定的排除农村自建房房主与建筑队不管有无资质,都不是建筑合同关系。农村自建房的房主和建筑队之间可能存在两种法律关系。7C5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一种承揽法律关系。通过口头或简单的书面协议,房主把建房工程交给建筑队负责人,可以整体承包,也可以分包,或承包后再转包。房主在房屋建成后一般情况下是直接将建房款交于建筑队负责人,由建筑队负责人给工人发放工资。以一定的工作成果作为合同标的,构成承揽法律关系7C5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另一种是雇佣关系。房主直接雇佣工匠、小工。直接指派任务,并直接给工人发工资。这种以提供劳动为标的合同,应该认定为雇佣关系。7C5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建筑队负责人与其雇佣的工匠、小工的法律关系。一般情况下应认定为雇佣关系,因为工匠、小工的工资都有固定的标准,工资发放人为建筑队的负责人。应该成立雇佣法律关系。7C5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3)建筑队作为发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在某些情况下,农村建筑队可能把全部的建房工作都承包下来,包括旧房的拆除,内部装修等,并把部分工作转包给更小的建筑队,比如拆房或砸墙班,打夯班,装修队。可能出现两种法律关系,雇佣和承揽。笔者认为如果将一部分工作整体转包给另一建筑队,应适用承揽关系。如果按天结算工资,应定性为雇佣关系。区分标准同上。7C5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4)房主与建筑队的工匠、小工之间的法律关系。一般情况下,房主与工匠、小工并无直接法律关系。在雇员受害的情况下,房主与受害方可能会产生侵权的法律关系。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则原则为过错原则,所以在认定房主对没有直接雇佣关系的建筑队工人受害承担的责任的要求是,房主具有过错。7C5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二、农村建房事故中责任承担问题分析7C5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由于农村建房的特殊性,在这一过程中往往涉及到房主与建筑队承包人的关系,建筑队承包人与下面工匠、小工的关系等等。一旦在建房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确定房主与建筑队负责人之间的关系对于责任的承担就显得至关重要。7C5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雇用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判定7C5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目前司法界和理论界的主要观点的分歧点在于房主与建筑队之间的合同关系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上。传统的区分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工作对于雇主的商业行为而言是否完整和不可缺少,不过这些工作不是临时应急的就应当认定为雇员;第二,报酬的确定是以工作时间还是工作效果为标准。雇佣一般一工作时间的长短来确定标准,而承揽一般是以整体的工作效果来确定;第三,工作时间、地点、进度是否由劳务提供方来决定。如果能自行决定则为承揽人;第四,又谁提供工具、设备。雇员一般使用雇主的工具、设备,承揽人一般自备工具、设备。第五,领取报酬的方式是固定的还是一次性。雇员领取报酬的方式一般比较固定,承揽人一般是一次性。雇佣关系的雇员一般收到法律强有力的保护,雇主的权利受到限制,而承揽关系的双方地位平等。7C5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法经济学的角度下也能提供全新的思路。风险责任的承担问题就是风险责任的分配问题。利用法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引用汉德法则,在一个事件中,一方当事人的风险成本小,该当事人就应当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即风险责任由其承担。换句话说,风险成本小的当事人如果不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发生事故,责任由其承担;如果他已采取适当的措施,然事故仍然发生,他不承担责任;如果双方当事人的风险成本相等,行为人自担风险责任。房主和建筑队的负责人的风险成本就是采取防范措施的成本,在二者相等而其他因素亦相似的场合,人们肯定更倾向于那种能够提供最经济地避免损失的方法的责任规则。经济预防原则,即对于不经济的损害,应通过对能够最廉价地避免风险的人课以责任的方式予以防止。在雇佣与承揽很难区分的个案中,引用汉德法则也许不失为一条有效途径。7C5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各方责任的承担7C5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事实上,无论是按照承揽合同还是雇用合同来确定房主与承建人之间的关系,均是为了分清在建房过程中发生事故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7C5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雇主责任的承担7C5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如果房主与承建人之间系雇用关系,根据《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这符合我国民法的公平原则。雇员为雇主完成工作,雇主为受益人,让雇主获利的同时负担风险,符合民法权利义务一致的基本原则。7C5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房主责任的承担7C5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农村自建房必须需要资质,因此以无资质建房认定房主存在过错,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显然没有法律的支持。因此不能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或第二款的规定以及第十条的规定。但是,《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规定来看,国务院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要求从事建筑施工的个体工匠办理施工资质审批手续的范围仅限于村庄、集镇规划区内,而非全部建筑活动。在司法实践中对此规定很难操作,因为很多地区并没有个体工匠资质审查机构。如果教条的执行将会在客观上加重房主的赔偿责任。笔者认为只有在村镇规划区内建房,并且当地存在在个体工匠资质审查机构的才有可能适用《解释》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做、指示者选择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谓选任有过错,是指定作人对承揽人的选择有明显过错,如明知承揽人没有从业资格而选任。如果需要个体工匠有资质,而房主明知个体工匠没有资质而使用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否则房主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7C5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建造活动中由他人召集或介绍施工人员,报酬由房主直接支付,召集人或者介绍人与其他施工人员同工同酬,发生伤亡的,房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召集人对建造活动进行指挥、管理,由于指挥、管理不当造成伤亡的,房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召集人追偿。7C5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3.事故受害人自身应当承担责任7C5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依法由符合法定条件的个体工匠施工的,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不承担赔偿责任。不具备法定条件的个体工匠在施工中发生伤亡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存在过错的应由自身承担相应民事责任。7C5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对于建筑队中的力工、小工因为不具备专业技能,无法办理个体工匠资质的,应该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自身有过错的承担相应民事责任。7C5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3)对于建筑队的工匠、小工结成合伙关系的,应按照合伙关系分担民事责任。7C5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结语:除极特殊情况可适用雇佣关系外,农村中没有资质的建房班与房主之间的建房合同应属于承揽合同,而不是建设工程合同关系。对于雇员受害责任的承担问题不能适用《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应主要依据雇佣关系,雇工之间存在合伙情形的适用合伙关系,同时参照《解释》第十条的规定确定各方赔偿责任。 7C5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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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2 10:00:1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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