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应对债务公司“人去楼空”之法律对策(一)

债权人应对债务公司“人去楼空”之法律对策(一)

  

注册公司门槛低、公司出资监管日益宽松、公司融资相比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等更为便利以及公司法人人格独立、股东仅以出资承担有限责任的独特魅力,使得各种类型的公司林立。有些公司会因经营不善、无法取得市场份额而被淘汰,有些公司会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而陷入泥潭、难以重振,而有些公司成立的初始目的就是“空手套白狼”,公司法人人格成为股东规避债务的有效防御武器。当这些公司陷入困境、停止经营甚至人去楼空之时,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依法清算或破产,但在实践中,公司股东往往怠于清算或不按规定清算。诉讼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不胜枚举,强制执行中,因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亦数不胜数。此时,债权人对空壳公司的追偿因公司法人人格独立而变得束手束脚。债权人该如何通过法律来实现债权,维护自身的权益,且听一一道来。xTN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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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策(一):追踪财产线索,及时申请财产保全xTN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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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老王和老李是多年的同事,风风雨雨十几年走来,两人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老李是个闲不住的人,眼看自己对公司业务已十分娴熟,工作越来越没有挑战,于是萌生了一个念头,准备出去自己开公司。老王追求稳定,不愿意随老李离开。老李自己的积蓄在成立A公司后不足以开展业务,于是其以公司名义向老王借款8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老李虽然对公司业务比较了解,但真正管理公司和业务开发并不一样,老李的创业之路举步维艰。成为老总后,老李打开了新世界,也沾上了不良习惯。即便明知公司经营不善,老李为维持自己的面子仍然死死撑着。因为公司的现金流一直很紧张,老李始终没能将钱还给老王。xTN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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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老王在参加其他公司的酒会时,听到老李的公司维持不继、已经不再经营了,又听说老李最近还忙着出国的事。老王担心自己的借款问题,赶紧联系老李,但是老李却一直不接老王的电话。老王担心老李一走了之,留一个公司空壳,无法归还借款,就向同是一个公司的法务部的同事小张咨询。小张核实了A公司的财产状况后,考虑到老李出国的情况,建议老王先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然后及时起诉主张A公司偿还借款。老王听了小张的建议后,立即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保全A公司的经营设备及银行存款。xTN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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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老王所主张的与A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有相应的证据支持,且老王自愿提供80万元的现金做担保,便出具裁定书,裁定对A公司的经营设备和银行存款进行保全。在法院采取查封和冻结措施后,老李主动来到法院,称法院的保全措施使得其本来经营不善的公司更加雪上加霜,由于公司的账户被冻结,导致公司的各种资金周转都无法继续,因此,老李承诺只要老王撤回对A公司的保全申请,他就将80万元的借款及利息一并偿还。后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老王最终收回了借给老李公司的80万元本金和利息。老王在收回借款后,法院依法解除了对A公司的保全措施。xTN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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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析法:xTN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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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若债权人认为债务公司存在到期不能偿还借款的风险、或者有恶意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等行为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可以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中财产保全,必要时也可以直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xTN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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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是债权人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途径,可以帮助债权人实现到期债权,避免财产损失。但是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一是保全有范围限制,只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物;二是保全措施限于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且在保全后应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三是对特殊的财产有特殊的保全规定,如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而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变卖后保存价款,又如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能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四是其他单位或个人有协助义务,主要指对债务公司到期应得收益或债权采取保全时,其他单位应协助限制债务公司支取,不得随意清偿。xTN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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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老王担心A公司财产被老李转移无法清偿,故先行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根据老王请求的财产线索以及请求财产属于A公司的事实,在老王依法缴纳了80万元的保证金的前提下,对A公司的经营设备和存款采取了保全措施。老李面对法院的查封和冻结措施,知道逃避债务已经不可能,反而会扩大自己公司的损失,便主动选择了偿还债务。因此,保全措施只要运用得当,债务公司就是想恶意逃债,也逃脱不了法律的规制。

2015-12-22 10:00:2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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