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三千遗产 兄妹对簿公堂

为争三千遗产 兄妹对簿公堂

 为了争夺老人留下的3300元营养费,谢兰将其表哥谢峰(均为化名)告上了法庭。丰台法院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之后,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为郭老太太的外甥女与外甥。郭老太太生前立下遗嘱,写明“一切遗产均归于谢兰”。2010年5月3日郭老太太的亲戚曾给予其3300元营养费,交由被告保管,2010年6月4日郭老太太因病去世,膝下无子女,3300元营养费一直在被告手中且未给郭老太太使用,因被告以遗嘱无效为名拒不交付原告,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由原告继承郭老太太遗产3300元。

被告辩称,对遗嘱不持异议,确实有3300元营养费保存在被告处,要求法院对此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郭老太太在其生前对其财产已进行了自书遗嘱,确认其名下的财产由原告谢兰继承,被告对遗嘱的真实性亦无异议,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系有效遗嘱。3300元营养费系郭老太太的遗产,故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判决被告将3300元返还给原告。fU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015-12-22 10:00:34 浏览:

本栏目:深圳南山律师

上一篇:“皮包公司”签合同 诈骗50万获刑

下一篇:轻信他人仗义借款 索要未果无奈起诉

推荐认证律师

    深圳南山律师

    律师广告位
    QQ393377300

    律师广告位
    QQ393377300

    律师广告位
    QQ393377300